职权事项
依据
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第一章第五条、第三章第十六条
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》第二章第九条至第十六条
业务负责部门
资产管理处
审批条件
符合易制毒化学品第二类、第三类的使用
符合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》(2017版)
审批对象
符合条件的实验室管理员
是否有数量限制
无
申请材料
《化学品购销合同》、《易制毒/爆化学品合法使用说明》
审批程序
详见流程图
是否有共同审批单位
有
共同审批单位名称
科学技术处
法定时限(天)
即办件
承诺时限(天)
收费依据
收费标准
免费
办理部门
办理地点
H栋711
联系电话
0755-86542183
服务表格
易制毒、爆药品购买流程图